合同未到期 强掐人水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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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04 山西晚报 | |||||||||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马秀凤见习记者贺宏丽实习生刘婷)到今天为止,平阳路草原人涮锅店已经被强行停水停电整整6天了。 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这家涮锅店,见到该店负责人徐先生。他说,“草原人”和太原市第一出租汽车公司(下文简称一出租)签有房屋承租经营协议。24日,一出租行政科的四名男子来到“草原人”的后院,将电闸拉下、水闸关闭。从那天起,他们就开始雇
据了解,去年7月份,一出租派人通知“草原人”,这块地政府另有他用,需要拆迁。同年9月,又通知饭店所占土地暂不列入规划范围,仍可继续营业。但今年4月份,一出租再次来人告知,此地将盖停车场,必须搬迁。尽管如此,一出租方面仍收取了本季度(4月至6月)的租金6万余元。 徐先生给记者看了“草原人”和一出租所签的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所写承租期限为五年,2004年4月1日到期。第二份为补充协议,其中第五条为:“乙方投资50万元,可在原协议终止之日起延期叁年,投资达100万元,可延期五年。”之后又拿出了2003年9月饭店向一出租所写的申请书,大意为:乙方因对饭店投资改造,自筹资金105万元。 “按照合同所列条件,‘草原人’应租用此地10年,现在只租用了7年,合同没到期,我们有理由不搬迁。但是一出租方面却不认可我们在申请中所说的自筹资金数额,称续签合同均无法律效力。”徐先生质疑,“无奈之下,我们将一出租公司起诉到法院,但水电依然没送上。” 随后,记者到一出租了解情况。一出租办公室王主任说:“这件事既然已经上诉到法院,我们只有等待法院判决,现在无话可说。”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