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的哥“方便”偷车一审被判6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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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09 山西晚报 | |||||||||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郭卫艳)打出租车走了一半,的哥下车方便,男青年王晓凯趁此机会,将车开走,在交通肇事后下车逃窜。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获悉,王晓凯被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去年11月30日凌晨,王晓凯打车去后北屯。上车后,他又改变主意,要转道去东社。行至小东门公交站牌附近时,司机师傅忽然感到内急,要下车方便,下车时忘了拔车钥匙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