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前列康”域名被判赔偿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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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沈阳一市民薛某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了“WWW.前列康.COM”的域名,被拥有“前列康”注册商标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薛某的行为侵犯了康恩贝公司的驰名商标专用权,判定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这一域名,赔偿这家企业经济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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