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要有基层经历社会公德成考核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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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29日在“公务员精神研讨会”上说,我国将探索建立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 根据国家人事部门规定,副省级以上机关在新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保证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尹蔚民说,今后国家将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到改革开放第一线、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到基层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
尹蔚民说,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在讲话中提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条件,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一定要率先垂范。 尹蔚民说,今后政府机关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不仅要包括公务员职业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还将要考核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中,将把践行公务员精神作为考察的重要标准。是否将公务员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行为操守中,也将成为今后政府部门奖惩的重要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