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宅小区内开店要举行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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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27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长期以来,一些个体经营者在住宅小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小区环境,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投诉的热点。福州日前出台的《福州市工商局住宅小区工商注册登记听证暂行规则》规定,从6月1日起经营者在住宅小区内开店,可能影响业主的,工商部门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听证,以确定是否核发营业执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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