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拳出击严打传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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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50 河北日报 | |||||||||
重点整治"拉人头"和为传销提供场地的行为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马建敏)针对目前我省传销又有抬头之势,今天,省工商局部署了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6月1日开始,重点打击以“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
据了解,目前传销活动在我省呈现以下特点: 传销形式日趋多样化。既有比较常见的“五级三阶制”,也有以允诺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进行的传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 传销“人头”化。由过去的传销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销“人头”,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在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传销“人头”形式占到80%以上。 传销人员构成更加复杂化。参与者身份从以往普遍为农民、学生、下岗职工,发展到医生、教师等,参与者文化程度从以往多为初高中以下文化,发展到不少为本科以上学历,参与者的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从事传销的人员最小的只有15岁。 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在我省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为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区、市)人员,流动人口占到90%以上。 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如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传销人员多点活动,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等。 同时,最近在我省传销还出现了新动向。如组织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豪华的饭店、写字楼,给人造成高级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传销组织者的身份由个人变成了公司或专卖店,套用“专卖”、“代理”等所谓的现代营销理念,更具欺骗性;组织者在网上公布指定账号和有关传销的内容,所有参与人员的信息往来传递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一旦遇到检查,迅速删除毁灭证据。为此,省工商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其欺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