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将设禁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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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0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卫生部官员5月29日上午表示,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卫生部表示,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中以及室内工作场所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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