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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讲人情 归还“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29日讯“我得了癌症,法院还把我辛苦攒下来治病的救命钱给扣了,我死在法院算了。”不久前,长清区归德镇的王某和亲属十余人,来到法院门口这样声称。原来就在前一天,法院为执行他欠当地信用社的钱,把他近4万元的两张存单给扣押了。

  几年前,王某曾在信用社贷款3万余元,逾期未还,信用社把王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贷款。王某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没还钱,信用社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
程中,王某总说自己没钱。但法官经调查得知,王某是有一定还钱能力的。

  在法官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搜查时,搜出了两张银行存单,存款数额分别为32000元、6500元,但账户名却是王某的哥哥。执行法官发现,两张存单的存款日期都是2006年3月17日,也就是法院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

  是不是王某为逃避执行将自己的存款转存到哥哥名下了呢?法院就此展开了调查。不出所料,上述两张存单是王某将自己家的钱以哥哥的名义存入银行的。法院当场将两张存单予以扣押。第二天,王某便带上自己的病历同亲属十余人来到法院,也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经审查,王某确实患有癌症,这使执行法官犯了难:按法律规定应当用王某的存款归还贷款,但那样做又会延误王某治病。最后,法官决定从情理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讲法说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信用社也表示不能见死不救,可以放宽还款期限。法官遂将存单中的32000元归还给王某用于治病,余款偿还银行贷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商安岭 于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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