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开发商如此欺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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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5月29日讯买房办理产权证时,因面积增加,开发商要求重签合同,同时合同中要增加新内容。省城市民李先生买房后遇到一连串的麻烦,在他看来,这是开发商借机增加的不平等条款。 李先生介绍,去年5月8日他与济南实力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房子,位置在段店附近,价格是2760元/平方米,房屋面积115.56平方米。
“面积多出来,据实结算就是了,为什么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李先生不明白。开发商称购房合同涉及到合同备案问题,面积有误会影响到房产证的办理,必须重新签合同。 李先生不接受这种说法,他认为问题的关键还在生态花园上。生态花园是在他买房之后,开发商在他所买楼房前的车库顶上所建,当时也没有征求业主们的意见,该地应为业主的公共活动用地。如今花园成了幼儿园的配套设施,他担心以后会出现扰民情况。而且开发商提出的“据情有偿使用”也不好解释,如果到时不交钱不让进,业主也就失去了活动的地方。 李先生不愿意重签合同,而开发商坚持不重新签订合同就不予办理房产证。就这样双方僵持起来。今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济南实力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的巨经理,他介绍,因为房屋面积变更,所以必须要重新签订合同。当记者问他们这个楼盘项目的销售合同证书是否已经在房管部门备案时,这位经理称他不知道。 对此,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的韩文勇主任认为,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这是开发商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进行要挟。开发商要增加合同内容,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便不能随意增加合同内容。 记 者 郝爱萍 实习生 娄 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