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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7名“死者”冒领养老保险金江苏泰兴3名社保人员涉嫌贪污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陈军 谢金凤) 今年4月,江苏省泰兴市在对农村养老保险金退保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时发现,有7名已办理退保手续的“死者”纯属子虚乌有,累计退保金额近17万元。以“死者”名义冒领养老保险金的明晓军、李其罗、王晓林等3名社保人员,先后于5月17日和5月26日被泰兴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

  明晓军原系泰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科办事员,
负责养老保险金退保手续的核查,李其罗、王晓林分别是该市胡庄镇、南沙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所长和办事员,负责退保手续的办理。在这起合伙贪污养老保险金案件中,3人以明晓军为“主心骨”,配合得十分“默契”。

  根据养老保险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必须提供火化单和缴费手册,经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初审,再送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审核办理退保手续。精通此项业务的明晓军发现,只要自己和乡镇社保人员联手,套取养老保险金犹如“探囊取物”。不久,明晓军分别与李其罗和王晓军就合伙冒领养老保险金一事进行“探讨”,结果是一拍即合。

  2005年6月,李其罗杜撰了—个名叫“刘大同”的农村死者,伪造了火化单,找明晓军办理“退保”手续。明晓军心领神会,取了一份空白缴费手册给李其罗,让其在上面填写虚假的缴费时间和金额。明晓军自己也没闲着,立即在电脑中增加了“刘大同”的参保信息,并伪造了相应的原始底册。一切办妥后,明晓军在“刘大同”的退保手续上加盖了审核章。

  李其罗收到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汇来的“刘大同”退保款3.7万余元后,交给明晓军2.3万元,余款自己收入囊中。2005年年底前,明晓军和李其罗又“合作”了两次,先后以“肖军民”、“叶建生”的名义冒领农村养老保险金5万余元。

  明晓军和王晓林的“合作”同样十分顺利,两人先后伪造了4名“死者”,累计冒领农村养老保险金7.78万余元,其中王晓林分得2.97万余元。

  案后余思:

  构筑养老金监管“防火墙”

  近年来,冒领养老保险金的现象屡见不鲜,亟须引起社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预防社保人员侵占、挪用保险基金,首先社保部门应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发放、退保及资料保存应多头管理,明确权限,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其次要采用先进方便的身份识别技术,如通过指纹认证、社区认证和上门认证等多种办法,对参保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三是要加大对冒领行为的惩治力度。社保部门对冒领人往往是责令退赔了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类行为。应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军 谢金凤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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