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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将立法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李洁)卫生部官员29日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29日上午,卫生部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据调查,因肺癌死亡的患者中,87%%是由吸烟(包括被动吸烟)引起的。青少年吸烟问题严重,且被动吸烟率高,而戒烟成功的比率非常低。

  卫生部表示,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公共场所禁烟加以补充和完善,重新报请国务院审议。并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和室内工作场所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特别是幼儿园、儿童游乐园还有校园、餐厅等封闭的公共场所应该优先考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表示,作为将参与法规制定修改的部门之一,建议将以上场所统统纳入禁烟范围。每年百万国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疾病

  又讯卫生部新闻办昨天举行“吸烟与健康”报告发布会,资料显示,中国的烟草产量相当于其他7个最大烟草生产国的总和,每年销售的香烟高达1.6万亿支,国人消费的香烟约占世界三分之一。如果将与吸烟有关的各种疾病所致的死亡均统计在内,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因此死亡。预计,2020年将达到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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