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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套罚“黑车”司机枉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4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法制早报报道(韦文洁)“钓鱼”就是交通稽查部门让人扮成搭顺风车的人,只要坐上车,就在前面拦住,以“非法营运”为由进行罚款。

  2005年11月7日8点多,驾驶自用红色捷达车和朋友到阳镇拉大米的哈尔滨五常市山河屯镇居民韩建秋没有想到,一场灾难正等着他。

  就在韩建秋的车行驶不久,途中一人说要去看病,想正好顺路搭他的车。谁知车开到保山林场前的十字路口时,北边胡同里突然冲出一台吉普车横在韩的车前,车上下来4个没有出示证件,没戴帽子,穿着青色衣服,自称是五常市交通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下简称稽查),要韩建秋出示行车证和驾驶证。

  就在车上的驾驶员(韩建秋)正解释他不是非法营运而是捎个人时,红色捷达车上下来一个30来岁穿红衣服的男人,和吉普车上的人耳语几句后,就迅速消失在东边的路口。这时就听到稽查嚷嚷着要扣驾驶员的车,说他是非法营运。不服输的韩建秋,不仅没有躲过这场“钓鱼”,反而带来了一场“劫”难。

  因韩建秋拒绝交出车钥匙,结果双方把车门把手都拽断了。10点左右,五常市交通派出所的五六个民警赶到现场。在和警察的拉扯中,韩建秋的衣服撕破了。最后公安一个掐脖子,两个拧胳膊,终于把韩建秋按倒在面包车上。见此情景,韩建秋的弟弟韩建军忙喊:“他有心脏病!”而大量围观群众也纷纷指责:“你们是警察啊,太不文明了!”见此情景,警察和稽查们便各自分头散开了。

  韩家以为事已罢休,却没料到灾难才刚刚开始。

  3天后的11月10日,五常市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为由将韩建秋拘留,8天后,改为涉嫌“伤害罪”。

  因为“钓鱼”,韩建秋开始了他的狱中生活;而早在3年前,早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原来,2003年6、7月份的一天,嵩山路6号院内,一个4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因无法交纳巨大的罚款,和执法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失去理智的他终于把一桶汽油浇在了身上……

  惨案发生后,哈市领导要求彻底杜绝此类惨案的重演。

  后来,当地的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此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系自杀死亡。

  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是利益的驱动促使黑车猖獗。据知情人讲,交通局养了一大批线人假装乘客,事成之后按罚款额的30%%甚至更高提成,因为一般罚5000-10000元不等,他们的收入也颇为可观。

  2005年12月7日、2006年1月28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针对哈尔滨市交通系统个别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采取“钓鱼”行为,接连引发了治安、刑事案件,副省长王东华两次就此类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严厉指出:“此事件性质恶劣,执法部门采用‘钓鱼’的方法打人、扣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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