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抚州出台五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52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5月30日抚州讯(郑锦锋 彭俊华 报道)抚州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这一宝贵人才资源在创业中的作用,05年以来迅速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

  政策规定,凡是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创办私营企业的,一年内免收登记费;高校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自此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后,已有1600多名抚州籍高校毕业生回乡进行自主创业。

  编辑:吴辉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