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扩大烟花禁放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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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 |||||||||||
其中包括花都汽车产业基地和狮岭镇 新快报讯(记者廖颖谊实习生唐晶晶)昨日上午,《关于将花都区部分区域纳入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议案》提交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假若该议案获通过,广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将进一步扩大。
1996年,《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花都区新华镇城区三东路以南、106国道以西、107国道以东、新街河以北的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放面积约三十平方公里。 这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新华街原非禁放城区、汽车产业基地第一期15平方公里范围、机场周边村(墟)(即新华镇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墟、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和狮岭镇中心城区。 对此,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在审议中认为,随着花都区镇、村体制改革,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密度不断增加,特别是花都汽车产业基地、新白云国际机场都在花都区范围内,对消防提出更高的要求。现行的《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关于花都区的禁放范围过小。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必要将该区城市化、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原非禁放区域纳入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