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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在公共区域禁烟卫生部着手建设“无烟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1 每日新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卫生部官员昨日上午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昨天上午,卫生部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目前,卫生部已着手开展无烟奥运的工作。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特别是奥运会期间避免接触烟草烟雾。并优先考虑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禁烟措施。

  到2007年年底前,奥运会举办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无烟医院(单位)。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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