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只因查处乱罚款正常执法也不敢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2 广西新闻网 | |||||||||
据《中国青年报》5月29日报道,由于中央联合督办组的介入,陕西“潼关乱收费”事件的调查正在不断深入。尽管事件本身还没有结论,但相伴出现的景象却喜忧参半。 一方面,“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潼关这几天清净多了,路上也没有人敢违规收费了”;另一方面,事件也带来了暂时的“后遗症”,
而“没有人敢查假冒了”则是该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因为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查处,使得正常的行政执法都不敢进行,与其说是执法机关担心出错而采取的消极对策,倒不如说是执法机关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无声对抗:不让我乱收费乱罚款,我连正常的行政执法都不干了!要么积极进行乱收费乱罚款,要么干脆连正常的执法都不进行了,这显然是行政执法的两个极端。这两个极端都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允许的,也违背法治政府的本质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这充分暴露了我国当前行政执法领域的不健康生态:在一些行政执法者那里,似乎执法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乱收费和乱罚款问题,如果不允许出现这些问题,那就只能不执法。 行政执法“走极端”,折射了我国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不高、特权思想严重等突出问题,反映了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思想基础薄弱和任务艰巨的现状。这种现状得不到彻底改变,要消除违法执法和不当执法,实现严格执法的目标,是不太可能的。(李克杰)编辑:韦怡作者:李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