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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厂长贪污三十余万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0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贾红山)一名国营刀具厂副厂长利用职权采取各种手段,在3年时间内将34万余元公款纳入自己囊中。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38岁的被告人赵子岩1997年1月上任秦市某国营刀具厂副厂长,2001年3月至2004年8月间,他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套取单位现金,总额达25.77万
余元,扣除税款后,余款24.57万余元被其据为己有。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间,赵子岩采取虚报外协加工费和白条入账的方法套取公款9.31万余元。

  2005年1月底,贪污公款34万余元的赵子岩被刑事拘留。近日,海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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