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法在公共区域划定禁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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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讯卫生部官员昨日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昨日上午,卫生部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据调查,因肺癌死亡的患者中,87%是由吸烟(包括被动吸烟)引起的。卫生部表示,
目前,卫生部已着手开展无烟奥运的工作。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特别是奥运会期间避免接触烟草烟雾。并优先考虑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禁烟措施。到2007年底前,奥运会举办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无烟医院(单位)。(《法制晚报》供稿记者李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