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察着装执行公务时可不主动出示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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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39 中国新闻网 | |||||||||
中国下月起配发统一的警察证(中国网图) 中新网5月30日电 中国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警察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 樊京玉说,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警察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但是如果民众有要求,虽然穿着警服执法,但民众还需要再继续确认,可以要求着装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件确认,这个时候人民警察要主动及时地出示。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从6月1日起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并且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