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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职严禁单独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1:54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皓琳报道:从今年起,凡来赣民办高校就读的考生,若其录取信息没有在我省高招信息网上公布,那 么学校不能为其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民办高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参加了高考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 门办理录取手续,接受普通专科(高职)学历教育的学生,由学校寄发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 民办高校自行组织的生源
,招收的是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学校寄发自行印制仅盖有学校公章,但未加盖省高招办公 章的录取通知书。后一类考生来报到时,都不能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另悉,我省今年不再允许民办高职单独招生,严禁专科层次的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以本科学院之名误 导学生,或进行任何形式的“

专升本”、“3+1”等不同类型本科误导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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