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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这样的陈水扁,你愿意供养他一辈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25 中国台湾网

  人民网5月30日电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说,陈水扁的家人丑闻频爆,在野党“立委”正在推动罢免陈水扁;但值此之际,更应及早着手的,是重新修法大幅削减卸任“元首”的终身俸及各项礼遇。民众已不想再用血汗钱,供养第二个退休“皇帝”。

  社论说,供养一个李登辉,每年要花费6700百万元新台币的公帑。而李干预施政到如此荒腔走板的地步,却又享有前呼后拥的派头,已让许多民众感到忍无可忍。陈水扁则距
离卸任还有两年,从其府邸传出的丑闻无日间断声望已跌至谷底,多少人觉得他有资格终身享受人民的奉养?

  李登辉卸任时,已经七十七岁;如果陈水扁能顺利做到任满退休,也才五十七岁。亦即,以平均余命而论,若人民要供养李登辉十年,就得供养陈水扁三十年。以李登辉的礼遇花费计算,陈水扁大概要耗掉纳税人二十多亿元;那已足够养活好几个村镇的人口了。

  社论指出,现行“卸任‘总统’礼遇条例”规定之不合理,实甚明显,自去年底由民进党的林浊水委员倡议修法之后,朝野“立委”之间已产生了若干基本共识。就在台开案爆发之前,蓝营的国亲与绿营的民进党才就各方的修法版本进行协商,初步同意卸任“元首”由原来“按‘总统’月俸终身领取”,改为“按‘总统’月俸减半终身领取”。只可惜,李登辉唆使台联,一直杯葛削减礼遇,成为修法的主要障碍,致使该法无法在本会期内完成修订。

  尽管如此,随着赵建铭遭收押及陈水扁一家的弊案越滚越大,卸任“元首”礼遇条例的修法虽稍延宕,却不失为政党及社会重新思考修法方向的好机会。当“元首”的光环剥落殆尽,当人民对权力的膜拜和迷信终告幻灭,也许大家都能回到原点,归零思考应该给退休“元首”什么样的待遇。

  撇开细节不谈,比较各国对退休“元首”的礼遇,未来修法应强调的原则有三:一是取消直到老死的终身礼遇,改为限期制;二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包括考虑民众所得及负担,且不应让卸任“元首”之俸禄优于现任元首;三是缩减安全及事务人员,能提供必要之服务即可。

  根据这三项原则,检视五月初“朝野”党团达成的共识,可以发现,“朝野”主张月俸“减半”,虽较现状是略进一步;但同意“终身”领取,而不设置期限,基本上仍将礼遇对象视同供奉皇帝,等于没有碰触到这项法令变革的核心精神。这一点,应无妥协余地。

  事实上,在“朝野”协商过程中,不同党派曾提出过八年(两届‘总统’任期)、十年(比照美国)、十二年(三届‘总统’任期)不等的礼遇期限,应是合理的思考方向。以美国为例,总统任期和台湾一样都是四年,而其卸任元首的各项礼遇均以十年为期,而非终身。

  况且,现行礼遇条例,对在任时对台湾有贡献的退休领导人,已嫌奢侈;何况是对那些失政败德的人,还要给他们如此豪奢的供养。人心愤懑,不言可喻。

  1978年制订的“卸任‘总统’礼遇条例”,唯一的一次修订,是民进党在2001年将“副总统”也纳入礼遇,不仅画蛇添足,也慷了人民之慨。如今,除了月俸,一个退休“元首”配有六辆公务车、六名司机、八名事务人员、十六名安全护卫;穷奢极侈,可谓已至莫名其妙、岂有此理的地步了!

  现行的退休“元首”礼遇制度,是行政部门监守自盗、一路贴金贴银、剥削人民血汗钱,为自己打造出来的阿房宫。拆除这座可耻的阿房宫吧!何况,陈水扁把台湾糟蹋成这个样子,他还有脸住进去享受终身供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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