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将被无偿收回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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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44 首都之窗 | |||||||||
市国土局副局长张维5月29日表示,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 市国土局5月29日发布的最新调查显示,全市2002年—2005年已出让住宅用地项目用
市国土局副局长张维表示,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目前市场上的住宅用地的供应是充足的,政府要推动未进入销售环节的项目尽早入市销售,形成实际供应。市国土局近期将重点对2004年已出让住宅项目用地,特别是“8·31”协议出让的住宅项目用地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成为有效的住宅供应。市国土局将在近期采取网上发布等形式,公布本市2002年—2005年住宅项目用地及目前项目进展情况、2006年可上市的住宅用地情况、目前全市土地一级开发和储备等情况。这样一来,将会增加土地供应的透明度,缓解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压力。(刘宇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