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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网上请辞引发口水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4:03 法制晚报

  辞职帖引发大讨论专家:业委会成员辞职已成新现象对这个组织认识不够是导致地位尴尬的重要原因

  作为北京市最早一批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之一,石景山区重兴园小区在2004年就有了自己的业委会,它的成立让业 主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很是自豪。

  事隔两年,与当初风光成立业委会一样在社区引起轰动的是重兴园业委会主任的网上公开请辞。

  请辞者没想到,他的辞职帖在焦点房产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一场持续数日、大范围的关于业委会职责和功能 的讨论,一时间,重兴园辞职事件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件

  业委会主任网上请辞业委会成员跟帖辞职

  5月15日,在重兴园小区的业主论坛上,网名为“好大一棵小树”的业委会主任发帖表示,计划于近期辞去业委会 主任一职,并退出业委会。一石激起千层浪,请辞帖引起极大反响,业主的跟帖一度让社区论坛爆满。理解、同情、不解、不 忿……一时间,小区各种声音纷扬四起、甚嚣尘上。

  就在业委会主任公开请辞的第二天,业委会成员“傻人傻福”在网上发帖,正式宣布辞去业委会委员一职,这则帖子 让辞职事件再次升级。

  辞职原因

  牺牲太多休息时间干得身心疲惫

  “累,身心疲惫!”问及辞职的原因,“好大一棵小树”和“傻人傻福”都不约而同地这么回答记者。

  “当这个主任牺牲了我很多业余时间,也失去了很多生活中的快乐。大家对我们的期望值过高,心累是我考虑辞职的 主要原因。”“好大一棵小树”说。

  相比于“小树”的欲言又止、犹豫不决,“傻人傻福”的辞职决定做得干脆利落。“工作很忙,时间、精力、体力都 有限,只能辞职。”

  与物业关系恶化无法合作

  除去自己精力有限,无法全力投入业委会工作外,两位业委会成员不得不承认,与物业的关系恶化也让他们觉得这份 工作无法继续。

  “业委会与物业出现矛盾是由更换保安公司引起的。”“傻人傻福”说,因业主对小区保安工作很不满,2004年 12月,业委会提出更换保安公司。“物业同意招标新保安公司,业委会推荐了一家,但物业不同意使用,最后他们使用的仍 是原保安公司。”

  业委会和物业为此事“翻脸”,此后纠纷不断。

  “对物业失望也是辞职的重要原因。”“傻人傻福”说。

  遭遇业主不满业委会号召力不够

  采访中,两位当事人还透露,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却得不到大多数业主的拥护,辞职多少是因为有点寒心。

  “傻人傻福”告诉记者,当初成立业委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还同时成立了监委会,与业委会共同办公。

  “由于监委会中有个别人想炒掉物业,提出小区自治政策,并以业委会名义发传单,业委会就此事与监委会发生矛盾 。但在业主看来,这是业委会在内斗,导致业主对业委会不满,业委会的号召力、影响力越来越小。”

  居民反应

  多数业主诚意挽留

  对业委会两位成员的辞职,在业主论坛上,很多业主跟帖挽留两位。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多位业主,多数人表示 了惋惜和挽留的意思。“业委会是个新组织,的确有个摸索的过程。”

  物业态度

  物业意外发帖挽留

  就在“傻人傻福”的辞职帖贴出后不久,一封言辞恳切的挽留帖在业主论坛上被置顶。让很多人意外的是,这则帖子 的发布者是小区的物业经理。

  “我希望他们能留下来,继续担任原职务。毕竟成立业委会不容易,很多小区想成立却不能如愿。要对物业有意见, 可以沟通、协商,实在不能接受物业,我们可以离开,但是没有业委会,对居民是很大的损失。”物业虞总经理告诉记者,挽 留他们的原因还在于,主任的辞职将可能使业委会陷入瘫痪状态,业委会没有领导,将会影响物业开展工作。“小区有140 0多位业主,我们不能和每位业主都沟通,还是需要业委会从中做工作。”

  社区影响

  业委会面临解散尴尬

  “好大一棵小树”意识到,他和“傻人傻福”的辞职将会影响到其他成员的情绪,甚至导致其他成员也不得不离开。

  “傻人傻福”告诉记者,去年12月,业委会改选,发放担任业委会成员的自荐表,有8张自荐表被领走,但只交回 了1张表。

  “成员的选举应是由业主自荐,再经全体业主选举才可上任。但几乎没有业主站出来想承担这个职务,现有成员想继 续坚持下去的也是寥寥无几。”“傻人傻福”说。

  重兴园大事记

  2004年8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商讨筹备业委会一事。

  2004年11月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布收支的明细账目。

  2004年12月业委会在石景山小区办正式备案,同时提出更换保安公司。

  2005年2月物业贴出通知要求业主交纳2005年全年物业费,因对账目不满,业委会贴出通知,建议缓交物业 费。

  2005年9月因物业费只收取了20%,物业公司严重拖欠电费,难于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行,无奈之下限时开电梯 。

  2005年10月业委会公开招标新物业。

  2006年2月因投票率未达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招标工作“夭折”。

  2006年5月15日业委会主任在网上发帖表示计划近期辞职。

  专家说法

  重兴园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作为北京不多的几位社区问题研究学者之一,北野也曾担任酒仙桥银枫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在各种压力下最终选择辞 职。

  “重兴园的辞职事件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小区的业委会规模已经萎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辞职。 ”北野对重兴园辞职事件表示理解。

  “业主、物业甚至业委会成员本身都对业委会这个组织认识不够,这是导致业委会处在尴尬位置的重要原因。”北野 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并非权力机构,只是公益组织,是会议的召集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权力。“但现在 业主、物业对业委会期望过高,遇到问题都希望业委会解决,或将责任推给业委会,可事实上,业委会并没有权力去解决。”

  此外,北野认为业委会组织机构不严谨,成员职责划分不明确也是导致业委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原因,“成员之间 出现分歧时,并不协商解决,而是互相指责,导致业委会内部不团结,从而引起业主的不满、不信任,目前这种现象有越来越 恶化的趋势。”

  焦点网业主论坛总斑竹

  业委会成员辞职已成论坛新现象

  焦点房地产网业主论坛总斑竹“老房”说,业委会成员发帖告知业主辞职已成为论坛的一种新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越 来越常见。

  “重兴园事件引发的大讨论其实是意料之中的,而我们认为这种讨论也是有益的。”

  小区办

  无法约束辞职行为

  北京市建委小区办的工作人员说,北京市现有30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仅占1/10。

  对业委会成员的辞职,并没有相关规定,由成员自己决定。“建议业主在选出业委会成员时,和成员签订协议,对辞 职等事情提前做出约定。”

  链接

  国外业委会是权力组织

  人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舒可心介绍,直到1994年,北京才出现业委会。2003年《物业 管理条例》出台,才确定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目前业委会还处在发展阶段。

  “国外很早就有业委会了,但与中国不同的是,国外业委会属于权力组织。”舒可心说,在国外,兼职、全职由成员 决定,是否支付薪水由业主决定,国外还有业主自己出钱,高薪聘请CEO当业委会成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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