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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出租车,可能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将借鉴京沪经验根治“黑的”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渊源、王志钰摄影报道: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的马小明没想到,他因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被罚10万元外,还被行政拘留七天,马小明因此成了深圳市因克隆出租车被拘留的第一人。

  本月19日上午约10时,深圳市交通局运政分局一大队例行巡查到布吉路时,稽查员发现一辆粤BU5859的黄色捷达出租车形迹可疑,两辆运政执法车前后夹击,拦截这辆捷达出租车。出租车司机马小明非但不停车,还将车撞上了一辆执法车,造成一辆执法车被撞坏。稽查员当场在其车内查获假出租车营业准许证。在电脑中查找粤BU5856车牌,此车牌竟是克隆深圳某单位的一货车车牌。

  据马小明交代,他是花1万元买来的报废车,车牌号和出租车营业准许证也是花钱买来的。马小明称,他以前也是正当的出租车司机,每天起早摸黑一个月也只能挣3000块。他的几个江西同乡在深圳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每月至少可以挣1万元,巨大的利润诱惑他铤而走险克隆出租车。

  据悉,深圳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三年来已查处假冒出租车619辆。按照有关规定,克隆出租车者被罚10万元,但是,619辆假冒出租车的司机无一人交出罚款,统统选择了弃车。据介绍,克隆出租车多为盗抢车或报废车,一万元以内就可以买到。一些克隆出租车司机车被查后转身就又花几千元买一辆克隆出租车,跑不到一个月就赚回了成本。

  据运政监督分局孙甫伶局长介绍,2001年北京率先对克隆出租车司机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2004年5月,上海对三名克隆出租车司机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被判10个月和11个月有期徒刑。深圳将借鉴北京和上海经验,对克隆出租车司机提起刑事诉讼。“唯有让这些克隆出租车司机坐牢,深圳的‘黑的’才有望根治。”

  

克隆出租车,可能坐牢

  图:查处的克隆“黑的”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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