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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开发商停车场谁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今年2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朝阳区安贞里某小区楼前的一电缆井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一辆在该停车场内停放的福特嘉年华轿车严重损坏。之后,车主赵小姐将北京电力公司朝阳供电公司、开发商北京东方康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及小区停车场北京金地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购车款10万元以及事故后的养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4万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开庭审理。

  车主赵小姐当庭表示,当时她的车就停在划线的车位里面,在车的右前方是那口电缆井。当时汽车被炸飞上天后落下侧翻在马路上,车身变形。由于经车辆保险、维修部门核验,车辆修理费用预算额已超出新车的售价,依据保险条款已被确定为全损,再无修复价值。赵小姐说,由于电缆井在产权、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权责不清,导致电力公司、开发商、停车场相互推诿的局面,她现在也不知道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事发后,她曾找过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称因为事故存在第三方责任,因此不同意赔偿。昨天被告三方在庭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东方康泰公司在法庭上将矛头直指向电力公司。该公司称,虽然他们是电缆井的产权单位,但之前曾经跟电力公司签订过代维护协议,协议中约定电缆维护由电力公司负责。协议中还约定,1997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不同意见,协议将继续有效。而电力公司却否认代维护协议的存在。电力公司代理人表示,涉案电缆井只被用于小区内部供电,属于共用设备,并非公用的电力设备,因此应由产权单位维护、管理和使用。争论焦点二停车位划线是否有相应规定?

  争论焦点一电缆井的主人到底是谁?

  东方康泰公司和电力公司在庭上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电缆井上方不应有覆盖物。其中东方康泰公司的代理人指出,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在距电缆井0.75米的保护区内不能堆放东西,如果赵小姐在此停车是经金地公司允许的,那么应该由金地公司承担责任。电力公司的代理人则针对金地公司表示,原来这口井是低于地面的,上面有两个孔,用于排气。但现在井盖上方已经被砖填平了,眼儿也被堵住了,造成气体无法排出井外,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对此,金地公司承认电缆井的大半个井盖被划进了停车位内,但该公司表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允许在电缆井上划线,上面的停车线是公司划的,划线之后经过市政管委备案。而对于井本身,该公司表示他们并没有垫高过。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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