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陕西记者赴河南调查,又有新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6:13 深圳晚报

  陕西潼关乱收费事件追踪

  陕西记者赴河南调查,又有新说法

  “车主属正常死亡”

  据华商报报道5月22日河南一媒体报道称,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5月24日渭南工商和潼关工商回应称:死者张建勋并非“豫A73365”的车主,也非9起案件的当事人,更没有受到过潼关工商部门的处罚。作为此次事件的导火索,张建勋的死亡引人关注。他是否真的服毒自杀?为何他在被罚款5个月后才选择了自杀?带着疑问,陕西记者赴河南调查,当地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张建勋是因病死亡的。

  死亡证明显示“因病病故”

  5月27日,记者在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采访了张建勋的母亲。对于儿子死亡的情况,她说自己不太了解,哪一天死的,她现在已记不清了。“他有什么事也不跟我说,怕我担心。”张妈妈表示。她唯一能肯定的是,儿子“肯定是被潼关工商局逼死的。”记者始终无法联系到张建勋的妻子。

  记者连续三天在安头村采访,当问及张建勋的死因,村民并未像先前媒体报道中称“赞同是被罚款逼死”的说法,而是表示出了异常的谨慎。大多数村民或称不知道张建勋的死因,或避而不答。

  记者调查得知,张建勋出事后,曾有120救护车来到村里抢救。当地120中心称,按照就近原则,前往安头村的救护车应属于鲁庄镇卫生院。28日下午,记者在这里查到去年12月18日凌晨3时35分,也就是张建勋死亡当天前往安头村的出车记录,记录上没有人名,同时该记录显示在拨打120电话时,当事人症状为“昏迷”。当时出诊的医生李继峰说,当时去了现场,但到达时人已经死亡,至于是正常死亡还是服毒自杀,他说:“死者没有明显症状,脸部也没有青肿和吐白沫等表现,不好说。”

  在巩义市殡仪馆,记者查到张建勋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登记表。死亡证明内容如下:“兹证明鲁庄镇安头村村民张建勋男38岁因病病故,属正常死亡,望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妥。特此证明鲁庄镇安头村2005、12、18。”上面盖有鲁庄镇民政所和安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同时用另一种字体写着:“同意火化不开追悼会弟张建伟。”而遗体火化登记表为2005年12月19日填写,死者姓名显示为张建勋,死亡原因一栏写着“正常病故”,亲属姓名是张建伟。

  警方表态不知张建勋如何死亡

  据鲁庄镇派出所张姓副所长介绍,如属于“生老病死”这样的正常死亡,由村委会报至当地民政部门,并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后,即可火化。张姓副所长表示,张建勋死亡一事他们并不知情,只是看到媒体报道后才知道。“因时间过去太久,遗体已经火化,张建勋到底如何死亡,是服毒自尽还是正常死亡,现在入手调查,应该说难度很大。”(卫晓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