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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冒充电信装宽带蹲监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6:1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黄娜报道冒充中国电信旗号,提供宽带或者固话服务,却惹来牢狱之灾。日前,深圳福田法院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19岁的廖×柳伙同他人非法经营电信网络宽带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据悉,这是我省首例非法经营电信业务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廖×柳自2004年12月始受廖某某、宋某某(均在逃)的雇用,从事非
法经营电信宽带网络服务,三人冒充广东省电信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本市罗湖区布心两处住宅小区先张贴安装网络联系广告以吸引客户,再通过预先申请的少量合法LAN宽带上网账户和自行购置的路由器、交换机,采用“装分机”的方式在该两处小区内发展非法上网用户,并按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标准向这些用户收取网络初装费、上网费,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12890元。

  法院认为,廖×柳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电信网络宽带服务,情节严重,但鉴于其系从犯且有悔罪表现等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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