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偷水水务部门头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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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6:13 深圳晚报 | |||||||||
湖贝村一个多月查出35单偷水行为 如何杜绝偷水水务部门头疼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本报上周五报道了罗湖区湖贝村南坊的偷水现象,引起了市水务集团的高度重视。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对偷水行为要一查到底,来一次彻底
在本报采访偷水事件的当天和第二天,罗湖水务公司在湖贝村南坊总共查出了18单偷水行为,加上4月中下旬查出的17单,一个多月里湖贝村南坊被查出的偷水行为多达35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有关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市水务主管部门责令其补交水费,并处以应交水费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上,目前对偷水行为的处罚仅限于补交水费。水务集团没有执法权,对一些偷水行为缺乏有力的惩罚。“单单罚款是无法杜绝偷水的,我们也不可能派人天天守着水管。”罗湖水务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 针对日益严重的偷水行为,水务公司也在探讨更有效的制止办法。罗湖水务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拟推出举报有奖措施,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偷水行为。同时准备与当地社区、股份公司及房东协商,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有效管住偷水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