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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评:凡事要给百姓一个“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8:30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5月30日电 题:凡事要给百姓一个“说法”

  新华社记者 侯严峰

  前不久,湖南省常宁市爷塘村农民蒋石林以纳税人身份,以“市财政局超预算、超编制购买小轿车”为由,欲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尽管法庭没有受理此案,但是,市财政局
局长周年贵到蒋石林家登门拜访,并给了他一个满意“说法”。看了这篇报道,记者不仅为农民的法律意识觉醒而高兴,而且为政府官员的言行所触动。

  多年前,一部《秋菊打官司》的电影,给了在法律方面尚处于懵懂状态的中国老百姓以理性的启迪,让许多人懂得了依法办事的现实含义。时至今日,秋菊那句“讨个说法”的经典语言,还时时萦绕在人们的耳畔。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像秋菊这样为了“维权”敢于奋起抗争的公民还太少,像周年贵这样主动给百姓“说法”的政府官员更是少而又少。

  实际上,党和政府历来倡导的执政为民,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给老百姓一个明确而真实的“说法”,那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为了国家的兴旺和人民的幸福。干部们心中时刻装着这样的执政理念,哪怕自己一时受些“委屈”,哪怕露点“丑”、挨句“骂”,也要让群众知道实际情况,给群众一个“说法”,这就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蒋石林是勇敢的,因为他不顾一些人“多管闲事”的议论,毅然状告政府部门而且得到了一个令他满意的“说法”;常宁市财政局局长周年贵是尽责的,因为他能够放下局长的“架子”,从容走进农民家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常宁市的领导也是大度的,一位副市长认为这件事警醒政府要切实依法行政,并且推动了全市的公务用车改革。

  假如有一天,老百姓的“说法”,政府官员的“做法”都不再成为新闻时,我们国家的民主建设和社会和谐就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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