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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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姚润丰)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30日表示,目前我国的荒漠化土地面积有26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荒漠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祝列克是在此间举行的“妇女与防治荒漠化国际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
他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防沙治沙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出现净减少,由上个监测期(1994年至1999年)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本次监测期(2000年至2004年)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防沙治沙有效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的土地荒漠化已由‘破坏大于治理’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阶段,但防治土地荒漠化的形势依然严峻。”祝列克说,在全国264万平方公里的荒漠化土地中,目前还有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治理难度将越来越大;同时受到人口和经济的双重压力,防沙治沙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不够完善、机制不活、投入不足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祝列克同时表示,妇女是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荒漠化防治事业的生力军。在我国防治沙漠化的事业中,涌现出牛玉琴、王果香、殷玉珍等女劳模、女标兵,涌现出陕西榆林女子治沙民兵连等先进集体,还有大批奋战在科研、教学、管理等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广大妇女为我国荒漠化防治事业已经并将继续发挥巨大的作用。 据悉,按照规划,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遏制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到2020年,完善生态防护体系,使荒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到21世纪中叶,我国将建设比较完备的生态防护林,使荒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完) ■相关稿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