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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禁止从禽流感口蹄疫疫情国进口相关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9: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姚润丰)记者30日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今年5月以来,博茨瓦纳、丹麦等国家相继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国外疫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上述国家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上述国家发生疫情后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
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走私入境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另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科特迪瓦、喀麦隆、缅甸、布基纳法索、德国等多个国家发生

禽流感疫情,阿根廷、埃及发生口蹄疫疫情,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发布了公告,禁止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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