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强制性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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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2:2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薇) 昨天,市发改委召开“2006年电力供需形势”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宣布,本市今年将取消强制性的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根据目前制定的方案和电力供需形势,基本可以确保今夏居民用电。 取消强制性轮流周休
据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工介绍,今夏本市电力最大负荷为1220万千瓦,比去年高出14.6%,电力缺口在50万千瓦左右,相比去年100万的缺口,减少了一半,在电力供需总量上,形势有所缓解。以往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两种预控措施是一种行政强制手段,缺乏用户自主调控的灵活性,社会成本较高,因此今夏本市不再强制使用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我们鼓励用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实现高温休假和轮流周休,避开用电高峰负荷。” 试行限电大户给补偿 “我们整体的电力缺口在50万千瓦,但向知春里、太阳宫、左安门等局部地区的缺口却在73.7万千瓦。因此,针对今年北京时段性、区域性缺电的特点,我们在局部电力负荷过载、重载地区,试行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张工副主任介绍。 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是指在6、7、8三个月用电高峰期间,当城四区、朝阳、海淀等9个供电区域出现局部供电严重失衡时,对确定区域内有错峰潜力的用电大户,利用经济补偿手段实施短时限电。利用去年尖峰电价增收的资金适度补偿用户短时中断负荷的损失。补偿标准为:装有无线电负控终端设备、能实现随时调控的用户,损失电量按1.2元/千瓦时标准补偿;未装无线电负控终端设备、不能随时调控、需提前通知的用户,损失电量按0.8元/千瓦时补偿。 暂不实行居民分时电价 据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张远介绍,根据北京电价结构调整的三年实施方案,本市将由易到难,稳步实施峰谷分时、尖峰电价的调控政策。去年的范围是大工业用户,今年将扩大到商业和非工业用户,到明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军队都将纳入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 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本市试行居民分时电价,张远表示,“目前我们计划启动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探索经验,具体方案目前还尚未确定,三年方案中并不包括居民用电,要实行至少在2007年以后。” 全市将强制蓄能制冷 “目前本市最大空调负荷已接近500万千瓦,成为高峰负荷的主要组成部分,空调负荷的调控将是未来几年的重点。”张工介绍,市政府准备出台强制标准,要求全市范围内供冷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新增公建必须具备蓄能制冷功能,同时制定蓄冷空调改造项目补贴办法。 据介绍,目前本市共有蓄冷空调51个,预计今年可再增加27个,可累计转移高峰负荷5万千瓦;预计到2010年,通过推广蓄冷空调,本市至少可以转移高峰负荷20万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