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是否服毒自杀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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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3:40 北京晨报 | |||||||||||
“潼关罚款事件车主自杀”追踪 晨报陕西专讯 据《河南商报》报道,张建勋在运输电线路过潼关时,被潼关县工商局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服毒自杀。随着报道的刊出,由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组成的调查组及国家工商总局督导组相继进驻潼关。作为此次事件的导火索,张建勋的死亡引人关注。他是否真的服毒自杀?带着疑问,记者在河南进行了采访……
记者采访得知,张建勋出事后,曾有120救护车来到村里抢救。当地120中心称,按照就近原则,前往安头村的救护车应属于鲁庄镇卫生院。28日下午,记者在这里查到去年12月18日凌晨3时35分,也就是张建勋死亡当天前往安头村的出车记录,记录上显示在拨打120电话时,当事人症状为“昏迷”。 当时出诊的医生李继峰说,到达现场时人已经死亡,至于是正常死亡还是服毒自杀,他说:“死者没有明显症状,脸部也没有青肿和吐白沫等表现,不好说。” 同日,在巩义市殡仪馆,记者查到张建勋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登记表。死亡证明内容如下:“兹证明鲁庄镇安头村村民张建勋,男,38岁,因病病故,属正常死亡,望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为妥。特此证明鲁庄镇安头村2005·12·18。”(见图)上面盖有鲁庄镇民政所和安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 安头村村委会主任王存杰说,死亡证明是根据张建勋家人的要求出具的。“他家人当时根本没有和我们说是服毒自杀,所以我们就写正常死亡。”
《华商报》供稿/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