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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一再推婚期女方获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4:07 海峡都市报

  N据《河南日报》

  本报讯 距婚礼还有4天,准新郎突然悔婚。“新娘”拿着男友打的“精神欠条”告上法庭,5月29日,法庭一审判决准新郎赔偿其1万元精神损失费。

  30岁的任某和申先生,原来商定在2004年4月24日举行结婚仪式。任某将结婚日期提
前通知了家长及亲朋好友,并为结婚准备了酒席、购置了家具,部分亲戚朋友还送来了贺礼。2004年4月20日,准新郎突然提出推迟婚期。女方无法接受该事实,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准新郎向女友任某出具了一份“精神欠条”,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女友精神损失1万元。因为婚期一再推迟,今年4月10日,“新娘”任某手持男友写的“精神欠条”,将男友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准新郎辩称,赔偿欠条是在女友家被逼写出的。法院认为,由于准新郎无故推迟婚期,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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