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县村民就放射源落入深井质问相关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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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6:3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清 杨德合) “这么大的事情,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怎么没有人告诉我们?”中原油田勘探局地球物理测井公司富县牛西1井5月12日发生镅铍中子源落井事件,至今已过去了18天,当地群众却仍不知情,他们向富县政府部门发出了质问。 发生事故的井口位于延安市富县茶坊镇油坊塬村北侧,村子有几十户人家,近200口人。最近的住户距井口仅仅100来米,最远也不过200米。昨日下午,村民正在议论这件事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众,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那么富县政府部门究竟有没有向社会公示此事?昨日下午,记者拨通副县长刘佑彪的电话。对于政府部门是否已经向群众进行了公示,这位副县长采取回避的态度,他只是一再强调,截至目前,中子源没有破损,现在不会污染环境,不会发生任何危害。这位副县长始终没有透露富县对该事件的相关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