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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人士为本报读者解答营业税征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3:14 扬子晚报

  购房时间是以产权证时间为依据吗?非普通住宅如果没有原值发票,转手交易如何征营业税?减免税要带哪些材料?……昨天,国家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8条“硬指标”公布后,不少读者对转让环节提出了一些疑惑,记者就此专访了省地税局有关专家。

  是否为非普通住宅要看公布价

  房改房只要交易过一次,再交易时在5年之内的要交全额营业税。而对于学区内的房改房,如果只有70平方米,超过5年交易的,是否应算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呢?对此,省地税人士予以了否定。该人士举例说,如果房改房的面积在“144平方米”这一我省现有的普通住宅面积限制以下,但如果其学区所处的地段,政府公布的住宅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而房改房的卖主出手价格又为10000元/平方米,按照超过政府公布价1.22倍即算非普通住宅的规定,地税部门对卖主征收的营业税即(卖房收入—买房收入)×5%。所以,卖主在向房产部门递件后,会有相关部门来把关是按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征营业税,卖主如对结果有疑义,可以向地税部门申请复议。

  若无发票可能征全额营业税

  按新政规定,如果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但是要免税,必须向地税部门出示房屋售价、交易价及建筑面积的证明材料。”省地税相关人士强调,经地税部门审核,符合标准的才给予减免税凭证。对于非普通住宅,如果超出5年(含5年)转手交易,只要有税务部门监制的差额发票,地税部门就可以将此作为扣税凭证,对差额部分征5%的营业税。但如果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又找不到购房原值材料的(房屋评估价不能替代购房原值发票),税务部门没有扣税凭证,那么只能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对售房收入征全额营业税。“所以,保留好发票至关重要。”

  购房时间以产权证或契税为限

  一些读者来电咨询,如何界定购房时间?是以购房合同还是以产权证为准?省地税局专家昨天明确答复道,购房时间的界定以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为准,即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不以购房合同时间为限,不足5年的征5%营业税,已被抵押的产权证同理。该专家表示,现在我省对各税种进行了统一管理,以契税征管为抓手,“先税后证”。如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人办理过户时,除了要出示契税发票,还需出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应纳税种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凭证,才能办理过户、拿产权证。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最后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已表示,为统一政策口径,近期还将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沈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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