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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妻子穿金戴银财产申报却填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3:4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3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出门常配戴价值高昂的珠宝手饰、金表等,但在台“监察院”财产申报资料中却全部填“无”,由此涉嫌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最高可处三十万罚锾。但“监察院”官员也坦承,因为没有“搜索票”实在很难查,“只能靠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了!”

  据报道,陈水扁一家与台当局“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传出购买百万名表,
还有辜家企业主抢付钱的传闻。但在台“监察院”的财产申报资料中,陈水扁、马永成在“其他财产”部分全数没有填写,在陈水扁的信托财产中,也没有列入珠宝手饰或金表。

  台“监察院”官员表示,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规定,只要每一项财产价值超过二十万元以上,就应该如实申报,否则经“财产申报处”查获可处以“行政罚”,漏报最高可处三十万元。而吴淑珍、马永成持有金表却明显漏报,“财产申报处”是否会介入调查?相关官员表示,“即使接获有人检举,或是‘立委’爆料,没有检调单位的搜索票,也很难查。”

  这位官员说,由于“公职人员”申报财产是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即使有人检举漏报,只要那位官员或“立委”矢口否认,“监院”财产申报处也拿他没辄;况且依照过去的经验来看,也从未有任何一位“公职人员”因为漏报珠宝或名表而被“监察院”处以“行政罚”。

  那么,“政务官”是否会把现金大举购入珠宝或黄金,放在银行保险箱里保值,借此躲避财产申报?这位官员无言以对,只简短回答说,看来只能依靠社会舆论力量,或“政务官”与“立委”的道德约束了。

  报道指出,翻遍“监察院”财产申报资料,台当局“总统府”申报最高价值珠宝的官员,反倒是涉嫌高捷案的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资料显示,他申报夫人陈辜美贵持有三十万的珠宝。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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