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报复前夫炸楼 致9死4伤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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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5:23 中国新闻网 | |||||||||
乐业县特大爆炸案一审宣判判处两名主犯死刑(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5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乐业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对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的乐业县特大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两名主犯——粟艳琴、粟多德姐弟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11日凌晨1时许,一声巨响震醒了沉睡中的乐业县城,城里的两栋楼房被炸毁,楼房里9人被炸死,4人被炸伤。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对爆炸案高度重视,分别作了批示和指示。
经过公安机关四天三夜的奋战,3月15日上午,爆炸案成功告破,粟艳琴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4月14日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向百色中院提起公诉。5月11日,百色中院在乐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院长赵建华亲自担任审判长,百色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腾出庭支持公诉。 经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查明,被告人粟艳琴于1991年与冉正高结婚,多年未生育,冉正高为此于今年3月1日提出要与粟离婚。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冉与租住在乐业县城一处楼房里的女青年陈某同居。粟艳琴遂生报复念头,设法配制了楼房的大门钥匙。 3月10日上午,粟艳琴叫其弟夫妇粟多德、杨月粉帮找炸药炸死冉正高,尔后随冉正高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下午粟多德夫妇多方联系购买炸药,最后粟多德找到承包工程的被告人姚福禧,骗说要购买炸药平整房屋地基,以190元的价格向姚买得12公斤炸药、10发雷管和约2米长的导火索,当晚与妻子杨月粉一起送给粟艳琴。粟多德又帮助粟艳琴把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组装成爆炸装置,放到一只竹背篓里备好。 次日凌晨1时许,粟艳琴背着爆炸装置来到出租楼房,用事先偷配好的钥匙打开一楼大门,将爆炸装置安放在二楼冉正高住的房门口,点燃导火索后逃离现场。炸药爆炸后,造成两栋三层钢筋水泥楼房被炸塌,住在楼房内的冉正高等九人死亡,陈某等四人受轻伤。(陈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