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内排污口“闭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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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一律取缔,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排污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昨天,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当即确立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内容。 针对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确定三项目标:饮用水水源一级
全省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问题,加强对造纸、化工、印染、制革、酿造、制药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重点监控,制定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凡未依法进行环评和“三同时”,已投产的要立即停产,在建的立即停建,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今年的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处理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干部,将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穰敏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