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家交通违法大户上“黑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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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昨天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向33家交通违法大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这些单位如果在3到15天内再出现违法行为,它们的车辆将被禁止上路。 这是交管部门自《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发出的首批通知书。这33家单位均为专业运输单位,种类包括小公共汽车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水泥罐装车单位、货物运输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这些单位在一季度共违法累计1258起。
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违法“大户”所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分别包括:没有建立所属人员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制度;不掌握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项教育、培训;没有建立和落实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等。 交管部门表示,今后将以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单位、季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月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专业运输单位为检查重点,对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一律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