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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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57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国务院台办3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李华在发布会上宣布,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凡台湾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在大陆通过公路运输至销售地,符合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规定的合法运输车辆,全部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他介绍说,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主要由“五纵二横”7条线路组成,分别为
李华说,凡整车运输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合法运输车辆在绿色通道上通行时,可享受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可以享受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目前大陆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了减免通行费政策;二是可以优先通行沿线收费站设置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提高通行效率;三是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