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有了地方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池州市旅游局获悉,我省首个“农家乐”规范性地方标准———《池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将于今天起在池州市正式实施。 “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优美环境、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活资源,以体验农村生活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
目前,仅池州市开展“农家乐”旅游项目的农户就有500余户,年创收900余万元。 《池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由标准范围、规范性文件引用、术语和定义以及通用要求等4部分组成。在“通用要求”中,对“农家乐”设施,如建筑与装修、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卫生间、垃圾桶(箱)、配套设施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农家乐”的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活动项目、组织管理等均有明确要求。 (羊正 彭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