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1人涉黑团伙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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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33 华夏时报 | |||||||||||
5月31日李伟等人接受宣判 除3人被判死刑28人领刑判决书长达6.8万字
据新华社电5月31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对李伟等31人特大涉黑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数罪并罚,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伟、王前进、李亚等3人死刑;判处被告人罗亮、岳超等两人无期徒刑;杨其林、蒋洪伟等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至拘役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被告人李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保外就医,出狱后,通过同学、朋友等关系相互介绍,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至2004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李伟等人为领导者,王前进、杨其林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案是最高法院挂牌,省公、检、法督办的案件,也是亳州市中级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涉案人数和罪名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仅担任本案庭审值勤和被告人押解工作的官兵就达80余名。整个判决书长达6.8万字,宣读判决书的审判长汗流浃背。 宣判后,李伟、王前进、李亚等20人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