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加价严控在15%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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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
这八项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药多名”现象有望得以根治。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