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加价严控15%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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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40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决定采取限制加价等八项措施,整顿市场秩序,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
新出台的八项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秩序、规范行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八部门提出的有关意见精神,具体措施将陆续出台。 八项措施主要内容 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 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