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考一小时后 方可交卷出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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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4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让全社会参与监督,确保高考考试和招生的公平公正。省高招办昨日公布2006年省、市高招办(考试中心)招生监察举报电话(详见附表)。同时,省高招办公布了考生考场纪律,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
此外,6日下午3:30,考生将熟悉考场并进行外语听力适应性训练,试听磁带统一使用2005年全国普通高考英语听力磁带。 不能自带 草稿纸、涂改液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草稿纸和垫板由各市高招办统一印制,垫板在第一场考试时分发给考生,每人限一张。考生本人不能自带草稿纸,否则以违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每科每生限发一张草稿纸,不能在草稿纸上答题。应在规定地方填写“准考证”、“姓名”和“科目”。 15分钟后不准入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外语科14: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在答卷纸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第一科开考后20分钟,缺考人数统计报主考室,考点在开考后30分钟内上报当地高招办。 省市招生监察举报电话: 省高招办:0591-87841974 福州市:0591-83332391 莆田市:0594-2684683 泉州市:0595-22798807 厦门市:0592-5703107;0592-5094369(市监察局);0592-2135775(市教育局) 漳州市:0596-2063942 龙岩市:0597-2323181 三明市:0598-8246377 南平市:0599-8838181 宁德市:0593-28632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