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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机长被告知身价1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54 新闻晨报

  □赵锋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飞行员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其身价到底有多高。日前,陕西省劳动仲裁委开审的一件飞行员辞职引发的天价赔偿纠纷,可能会使你对飞行员的身价瞠目结舌。一家航空公司西北分公司的飞行员杨某在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后,却引来高达1200万元的天价索赔。

  飞行员身心俱疲提出辞职

  据了解,飞行员杨某是在1996年受聘于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后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西北分公司将中国西北航空公司重组,杨某继续供职于东航,并于2005年升任机长职务。

  2006年1月19日,杨某向东航西北分公司书面请辞。一个月后,杨某离职。由于东航西北分公司不同意解除双方合同,并拒绝为杨某办理相关手续,3月22日,杨某向陕西省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两万元,陕西省劳动仲裁委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

  飞行员杨某提出,在东航西北分公司工作期间,由于公司违反相关规定,使自己的法定休息时间常常无法保障,有时甚至被安排超时飞行、带病飞行,使他感到身心俱疲。所以,他要求辞职。

  1200万元赔偿如何计算

  针对飞行员杨某的诉求,东航西北分公司则认为,杨某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就承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

  东航西北分公司认为,该公司并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并认为,是杨某单方终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还以2003年、2004年、2005年为例说明杨某每年工作的总时间并未超过《劳动法》对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因此诉方关于公司安排杨某超时飞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于要求支付的赔偿金为何为1200万元?东航西北分公司负责人称,为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培养杨某学习驾驶,公司为其在校期间支付的各种费用就达66万余元。而1995年9月杨某参加工作后,公司继续为其投入高昂的时间成本和培训费用,从1996年至2005年的10年间,投入的培训费用至少1100多万元。其中,改装和复训159小时,费用约210万元;航班带飞5598小时,成本费用890多万元。

  而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对飞行人员因工作调离的补偿规定:“二、三级飞机的机长收取培训、训练费800万元”,作为三级飞机机长,杨某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约12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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