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20%比例须严格执行“自住房”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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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58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31日强调指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自6月1日起将实行首付款30%和20%的区别对待,但实施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20%的比例,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要防止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多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行为。购房人也应如实申报,否则将影响借款人诚信记录。 央行特别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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