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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与企业模式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3:04 重庆晨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酝酿改革,初步设计个人缴费比列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我国正在酝酿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将与企业模式一致。

  改革思路荩荩强制实施职业年金计划

  事业单位实行强制性的两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即基本养老保险和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

  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其制度模式、基本结构、计发办法、替代率水平、调整机制等均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持一致。

  第二支柱为法定职业年金计划。计划强制实施,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参加。计划按20%%的设计替代率水平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或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设计建议荩荩个人缴费比列为8%%

  根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思路,其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可以进行如下初步设计。

  ———制度结构: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规模为8%%,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一步到位,为8%%;单位缴费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

  ———待遇:计发基数为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总体替代率60%%左右。计发办法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案,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由于基础养老金与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挂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要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其离退休人员实际收入水平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工资社会化发放

  ———退休审批和待遇发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现行渠道审批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逐步撤销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经办:实行全国统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具体经办工作;缴费由国税局征收(或直接向经办机构缴付)后,财政专户管理,经办机构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做实,基金积累按规定购买国债或由经办机构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营等。

  ———转移: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的,按国家现行政策转移规定办理。据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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