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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项目供地停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3:15 现代快报

  新华社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束克欣昨日表示,国土资源部近期采取的一系列从严管理土地的措施,旨在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不是收缩用地计划,不会抬高房价。

  束克欣在昨日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土资源部从严管理土地的措施,强调不得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而不是收缩用地计划。

  为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保证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落实,国土资源部将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结构进行调整。一方面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另一方面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坚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束克欣指出,这些措施不仅不会抬高房价,还会起到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这会不会带动土地价格上涨,从而拉动房价上涨?束克欣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土地招拍挂作为一项法定制度,有利于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还土地以本来价值。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实际上压缩的是开发商的利润空间。

  束克欣说,土地招拍挂对房价的影响很小。从全国来看,土地出让金仅占房价的10%。而在北京等地,这一比例仅为6%到8%。因此,决定房价的不是地价而是供求关系。

  【南京市房产部门】

  酒店式公寓

  审批今解禁

  □快报讯(记者尹晓波)“60平米以下小户型叫停也好、酒店式公寓预售许可缓批也好,从6月1日起,这些说法都不存在了。”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产部门得到确认,原先考虑缓批的酒店式公寓项目,从6月1日起可以正常审批办理。

  此次“叫停事件”源头出于恒隆花园上报审批被拒一事。开发恒隆花园楼盘项目的是杭州天安集团公司,该公司销售部的贾天跃告诉记者,恒隆花园06幢开发的是单身公寓,并不是酒店式公寓,在报批时,也不是要求批复拿到预售许可证,而是办理相关在建工程抵押手续的审批,因为前期开发的03、05幢大户型住宅在抵押贷款时“体量”不足。不过,现在房产部门已经通知他们可以报批了,不存在缓批的说法了。

  记者在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商品房管理科得到了证实。该科人士表示,原先的确暂缓审批了酒店式公寓,但是现在已经恢复正常,只要符合常规条件的都可以来报批。

  小户型“鱼龙混杂”

  如何审查陷入难局

  缓批?开禁?这一耐人寻味又令人费解的政策变幻之后有无“醉翁之意”?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市场上开发的小户型楼盘“鱼龙混杂”,如何审核清查这些项目正成为一道难以破解的棘手问题。

  城中一家楼盘打出小户型酒店式公寓的告示。售楼小姐表示,公寓即买即可租掉,4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50万左右,“付完首付后,租掉即可让别人付租金为你付按揭款”———这样的投资诱惑比比皆是。像金陵王府单身公寓,每套公寓的面积在45平方米左右,销售时价格约为1.2万/平方米,单套公寓的总价不超过60万元,而目前金陵王府每套单身公寓的月租金约为2500—3000元,最高可达到4000元/月。

  正因为如此,在国家鼓励中小户型套型开发的政策“激励”下,南京一些开发商在小户型的开发上做足了文章。“体量”的不断放大,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力”。5月23日,在一场“南京小户型高峰论坛”上,南京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说,近期南京小户型楼盘一哄而上,待售面积已有33万平方米,目前并不是所有小户型都能掘到金,买房者和开发商需要保持足够的理性。

  正是这次论坛之后,南京房产局开始对面积小户型的酒店式公寓作出了暂缓审批。虽然在昨天的南京市房产局网站上,该局刊登了《XX晚报报道失实60平米以下户型未叫停》的文章,但不容置疑的是,留给房产部门的是另一道难题:什么样的房子才是酒店式公寓?才是单身公寓?才是小户型?因为没有标准,让政府部门也陷入两难境地。

  【业内看法】

  看法一: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小户型房子没有一个概念上的明确划分。有的酒店式公寓面积在八九十个平米,但它又不能叫小户型;有的仅仅是单身公寓,但是开发商宣传是酒店式公寓。

  看法二:

  目前一些酒店式公寓是由当年的烂尾楼、办公楼改造而成的,原先批准的是商办楼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常规住宅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则是70年。可一些新开盘的酒店式公寓是作为住宅批复的,年限成了70年,对投资者又成了一大利好。

  看法三:

  能称上是小户型住宅的必须满足明厨明卫,采光通风较佳等特征。一些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显然又达不到这些要求,但是它们却又当作住宅在销售,房主用来出租“盈利”,应该给它们划定为商住性质。

  新政“两天效应”二手房卖了千套

  业内人士称,短期内二手房交易将萎缩、价格会上扬

  截至昨晚6点,华侨路产权市场交易案件1246件、大光路市场102件、中央门市场89件,其中华侨路市场的数据比平时500件左右多了700多件。根据统计数据,新政实施之前的两天,南京二手房成交量超过了1000套。

  “两天效应”纯属突然

  对于“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国六条”细则,很多房产中介公司均理解成从2006年6月1日以后,房产交易转让的限期将是2001年6月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的,新规具有前朔性,市民现在办证肯定是晚了。

  不管怎么理解,时间的限制太紧了。南京市房产局一名人士认为,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几乎没有任何过渡的时间,要办证或者转让房子的话,两天之内怎么办得完呢?就是不想让涉及面太广。

  中广置业集团总裁袁小玲认为“国六条”的细则是前面政策的延续和补充,是必要的。她说,由于政策很突然,爆棚式的交易也就“两天效应”。

  炒房族将大批“退市”

  南京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副主任邢炜分析说,短期内,征收营业税的规定会刺激市场可售房源的减少,成交量有所萎缩,导致二手房价上扬;从长远看,投机性购房的“炒房族”将大批“退市”,手上有房源的房主也很有可能因为房价的上扬暂时转到租赁市场中去。

  快报记者尹晓波

  首付20%需严格执行

  “自住房”原则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强调指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自6月1日起将实行首付款30%和20%的区别对待,但实施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20%的比例,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要防止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多套住房行为。购房人也应如实申报,否则将影响借款人诚信记录。

  央行特别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商业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的诚信记录。

  商业银行除了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外,还可以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自住房”的判断。

  权威人士解析

  南京房产“新十条”

  针对目前南京市民广泛关注的南京房产“新十条”,昨天,南京365地产网邀请了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商品房管理科科长方雪琴和南京网上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宁,就5月18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

  解读一:违规收定金将罚1%预售房款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发布销售广告,收取定金,但是很多开发商却想尽办法以办理VIP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购房者定金。在“新十条”中,南京市房管局明确了要加强查处力度。

  购房者应积极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行政部门将及时加以查处,决不手软。

  解读二:捂楼盘惜售可从网上查明白

  目前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可设定开盘时期,但开盘日期不得大于30天,否则系统将会自动打开销售的页面,购房者根据系统打开的时期办理认购、签约,如果发现开发商拒售可举报。

  解读三:网上信息必须与售楼现场一致

  6月1日以后,凡是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20天内不签约的,网上房地产将自动调整为可售状态。对签约以后10天内不上传的,通过网上搜索系统能查实是哪个项目、哪个开发企业没按照规定做。政府部门将会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开发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否则按照规定停止楼盘销售。

  解读四:限制销售在建工程抵押房

  对于土地抵押的楼盘,房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包括认购)书时,首先一定要书面告知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是否存在着权利瑕疵。购房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方可签订合约。

  对于在建工程抵押,房管部门是限制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的,不予办理签约和打印。快报记者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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